防火包等产品出厂检验流程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7-08-25
初始工厂检查 4.3.1 工厂检查人员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指定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2名。 4.3.2 工厂检查时间工厂检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4至8个人日。 4.3.3工厂检查内容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3.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厂检查人员对生产厂按照附件4《建筑耐火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同时,还应按照附件5《建筑耐火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进行核查。 4.3.3.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应在生产现场/成品库对申请认证的每单元产品至少抽取一件样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核查其与型式试验报告及指定检验机构确认的产品特性文件的一致性。 4.3.4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委托认证产品的所有工厂